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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可能成为抛尸平台的载具。 附近登记在案的豪华游轮,没有一艘驶经该地。渔船游艇也是同样。 普查临近日期出海的全部船只是不可能的,别说雷明顿警局没有这个人手和时间,就算有,法院也未必会批这个搜查令。 于是琼斯只剩下三条路: 一,指望受害者在被海水冲了三天并且还被鱼啃掉点rou之后,指甲缝里还能剩下点挣扎时从加害者身上扒拉下来的皮屑毛发,或者yindao里还残留有那个人渣jingye。 二,等其他城市的警察查明受害者真实身份,从受害者的社会关系开始排查。 三,在S圈子里打听一下,最近有没有出意外的家伙。 ……或许还有第四条路。 或许。 但最好别是这样。 ———— 破案,无非就是一个不停做筛选的过程。以证据、或者受害人社会关系作为凭据,筛选出最有可能成为加害者的人。当最后这个嫌疑人身上的犯罪可能性无限接近100%,法院对其定罪量刑,这个案子就叫做破了。 那么,如果毫无线索呢? 没有证据,也没有受害人的身份信息,茫茫一片空白,大海捞针。 要从哪里开始、又以什么为凭据,去缩小嫌疑人的范围,把他筛选出来? 韩寅熙选择了一种充